这期《南方周末》里有句关于文科状元周迅落榜的话:“一个不顾及青少年犯罪特殊性的政策……”显然,笔者对于取消状元的政策很不以为然,认为这种政策制造出来的是一种悲剧,一种牺牲。状元落榜,可惜吗?的确可惜。可难道仅仅因为可惜就质疑招办的规定?
1 N5 m6 J, l, a, T$ n湖北省招办规定: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(从被处分之日起,到报名开始之日止),不得报名参加高考。我一点不觉得这个规定有什么不合时宜。周迅被勒令退学是因为偷窃,无论为何,当他向不属于自己的物品伸出手时,他就应该考虑这么做的后果是什么。难道仅仅因为对曾经做过的“傻事”表示深深的后悔后就可以被免去所应该受到的惩罚,或者仅仅因为他今年考到了状元就可以法外施恩?那么也太对不起我们呼吁了这么多年的分数不是重点,素质教育才是第一了。试问一下,如果周迅没考到状元,考到的是榜眼,或者仅仅是过线,那么还会有人替他可惜吗?
( @' k" k! Y* i( V4 g0 O, b- H周迅的父亲说:“命运对周迅太不公平了,接二连三的打击,我担心孩子承受不了。”老实说我并不觉得命运对周迅有什么不公平,16岁就被保送大学为的是成绩好,19岁被勒令退学是因为他做了不该做的事情。打击的确是接二连三,但这位父亲为什么不思考一下打击是因何而来呢?因为别人偷了我的东西所以我才去偷别人的东西,如果人人按照这种逻辑生活,那中国要培训多少人民警察,要建造多少所监狱?周迅是一名在大学读了三年书的大学生,难道连这个浅显的道理都不懂?不过生活在母亲“在家里专门为儿子做饭、洗衣服,把儿子‘服侍’得非常周到”而儿子只管学习的环境里,我们又能期望可以培育出什么样的大学生呢?: y3 g8 t+ ~" D. D2 j/ h
为什么要替周迅觉得不公,为什么要质疑我们的规定?规章不是为了拉人下马,而是为了防患未然,是为了让你知道在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不管为什么都不要去做,如果你做了就会受到惩罚。所以,周迅,不要觉得命运对你是不公平,记住这个教训,相同的错误不要再犯第二次。% M/ I# [7 W5 t6 a, a
同时很想问一句,既然周迅根本不符合高考的报名条件,为什么学校还让他参加高考呢?如果连培育人才的学校都认为规章只是写在纸上的摆设,那么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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